每经记者 黄宗彦
每经评论员 黄宗彦
监管层持续加大力度,打击内幕交易。11月22日,昊志机电(SZ300503,股价9.01元,市值27.58亿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汤丽君因涉嫌内幕交易本公司股票被立案调查。同一天,弘亚数控(SZ002833,股价13.82元,市值58.63亿元)亦公告表示,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李茂洪和实控人之一、董事刘雨华因涉嫌内幕交易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被立案调查。
尽管这两个公司没有进一步披露相关细节,但笔者通过梳理资料,从这两个案例背后发现了三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首先,昊志机电实控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早在去年就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立案调查,随后还被采取刑拘的监管措施。时隔仅1年时间,汤秀清的姐姐汤丽君又因内幕交易被立案。照理说,弟弟东窗事发,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姐姐,应该引以为戒。何况,汤丽君作为公司董事长,应属于重点监管对象,结果却明知故犯,重蹈覆辙,没有吸取教训。她为何敢于挑战法律红线,令人深思。
其次,去年昊志机电汤秀清被立案,和轰动市场的私募大V叶飞有关。叶飞发文点名昊志机电,称它“就是下一个炮台”,并曝出一众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也拉开了监管部门调查、打击内幕交易的一波行动。耐人寻味的是,如果没有这种参与主体的“自杀式”曝料,可能这些公司的内幕交易,一时半会还不能被公之于众,曝光于阳光之下。
第三,公开资料显示,弘亚数控与昊志机电之间存在一定利害关系。弘亚数控于2019年购买《平安信托汇安1026号单一资金信托》,投资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且不超过1.2亿元,用于认购昊志机电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此外,李茂洪、刘雨华与汤秀清都是上市公司德恩精工的原始股东,且存在交叉投资。从这里可以看出,内幕交易背后往往存在错综复杂的利益链,可能涉及多个上市公司和相关的既得利益群体。不得不说,对于这样的问题,应该如何监管,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上述问题,反映出监管制度需要相应地应对三个挑战,一是监管谁的问题,当汤秀清被立案,汤丽君也应该成为重点监管对象;二是谁来监管的问题,除了私募大V的自曝,如何充分彰显监管力量;三是怎么监管的问题,面对内幕交易的利益链,显然点对点的监管是不够的。
面对这些问题,监管制度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上市公司的管理内幕知情人制度,目前还不能做到完全的信息隔绝,监事和独董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再有就是券商为机构或者资金雄厚的游资提供快速交易通道,一旦有消息公布后他们可以比中小投资者更快完成交易,理论上也算内幕交易的一种形式。
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和补足。笔者建议,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处罚力度外,监管还可以在公众监督方面挖掘潜力。同时,在鼓励更多“叶飞”弃暗投明的同时,就投资者实名举报的案例进行重点追踪和调查,集多方之力共同打击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