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监管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张庆对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8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张庆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在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