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同日,证监会重磅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正式落地施行。
对此,富国鑫旺稳健养老FOF基金经理张子炎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关键一环。《实施办法》以及《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有望改善我国养老保障格局,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暂行规定》在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范围中亦纳入了上一季度末不低于2亿元规模的养老FOF。
具体来看,《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暂行规定》则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基金行业平台职责定位;二是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标准,并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职责作出规定;三是明确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条件,并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提示、账户服务、宣传推介、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职责作出规定。
张子炎表示,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壮大和增值保值是战胜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关键,也是包括基金公司在内的资产管理机构发挥禀赋,为我国的养老事业贡献力量的重要契机。个人养老金作为长期资金,通过公募基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的不断健康发展和养老金的保值增值的正向循环。公募基金行业有望借助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地的风口,发展再上新台阶,并更好地发挥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