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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李想
近日,深圳市金融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金融”对外发文,提示鼎益丰相关业务风险。文章称,经初步核查,“鼎益丰”关联的主体众多,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在深圳的经营主体并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提示大家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
记者获悉,目前鼎益丰销售人员在对外售理财产品时,宣称最低年化收益率18%,最高达100%,已经远超当下所有正规理财产品,符合深圳金融办所提示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具备的“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的大部分特征。此外,产品发行方鼎益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还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办公地点在香港的公司,鉴于此,如何对跨境金融证券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或是一个新的课题。
关于鼎益丰这家公司,证券时报曾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深入揭露过该公司理财产品收益率畸高、并通过各种集资手段操控港股上市公司鼎益丰(代码:0612.HK,现更名为中国投资基金)股价,该报道也引起香港证监会关注,随后勒令该公司停牌调查。
即便如此,鼎益丰依然还在继续通过高收益噱头“敛财”,并且更加疯狂。但是,对于这种跨地区的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由于两地监管缺乏协同机制,各方都在使劲,监管效果却打了很大的折扣。个中缘由、如何改进,别让行骗者得手,值得两地监管部门细细思量。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关于“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的说法本已足够直白、易懂。然而,在这几年里,鼎益丰继续打着各种项目投资、产品理财、高息分红、原始股权转让等幌子,以高息为诱饵,不断变换花样聚敛巨额资金。这里面,除了部分参与者的确是因为缺乏投资常识、不能有效甄别个中风险外,恐怕不能排除另一部分人,是抱着不接最后一棒的心态,玩着火中取栗的游戏。他们需要明白,“深圳金融”已经明确提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震耳洪钟前,别做那个装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