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总以为自己是千杯不醉,每次别人叫我‘酒仙’,我都会沾沾自喜。可是想不到啊,我竟然因为这杯中之物断送了自己的人生……”在接受审查调查组谈话时,曾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蔡某声泪俱下地忏悔。
蔡某中专毕业到岑溪市筋竹中学任教,之后调任岑溪市党政机关多个部门锻炼。在多个部门历任相关职务多年,仕途上却没有更上一层楼,蔡某觉得是组织放弃了他。看不到提拔重用的希望,他渐渐失去了工作热情,萌生了“好好享受生活”的念想。以往敬而远之的酒局,成了蔡某心头好。他的身影开始频繁出现在酒桌饭局上,他的这一爱好也开始被岑溪市的一些私营老板所知晓。
2012年,蔡某担任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一些别有用心的老板以品酒为名,纷纷向蔡某发出邀请。蔡某“有酒必到”,因在酒场上表现得豪爽大气,让其在一些圈子里获得了“酒仙”的称号。
一开始,蔡某心中还保留着一丝敬畏之心,“酒喝多少都行,钱一分都不拿”。但一次又一次醉倒,他在一句又一句的“酒仙”恭维下迷失了。
某天醉倒醒来的早晨,蔡某在自己的外套里摸到一个不知何人放入的一万元红包。看着黄色信封里露出来的那点红色,蔡某放下了往日的戒备之心,失守了最后的底线,默默收下了这笔钱。此后,大肆接受私营老板宴请和礼品礼金,逐渐成了蔡某习以为常的事,那些带着“特殊目的”的老板也成了蔡某的“知心酒友”。
2017年,一位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知心酒友”,听说岑溪市有一个近3000万元的市区道路改造项目正准备招投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恰好是该项目主管部门,便向蔡某提出希望能够“多多关照”。
听到“酒友”有事相求,蔡某马上联系其主管的业主单位市政府某平台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为自己的“酒友”打开“方便之门”。在蔡某的关照下,该“酒友”顺利拿下项目。在项目后续施工建设过程中,蔡某还多次出面为“酒友”解决征地纠纷和通水通电等问题。“酒友”事后送上20万元的好处费以示感谢。
作为主管市重点项目和大型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权领导,蔡某在为“酒友”提供帮助的过程中,先后收受115万元的贿赂款项及近50万元的礼品礼金。
事实上,蔡某所谓的“知心酒友”,为求自保,在被调查的第一时间便把蔡某的问题交代了出来。东窗事发,蔡某后悔难当:“真想不到啊,我那些当作好兄弟的酒友竟然会出卖我.....”
2021年11月,梧州市监委指定万秀区监委管辖蔡某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2022年4月,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蔡某犯受贿罪一案进行当庭宣判,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酒杯一端,原则放宽”,一些酒局饭局背后隐藏的是谋事、谋利、谋权的影子。蔡某滑向腐败深渊,就是从一顿饭、一杯酒开始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警惕“饭局”“酒局”背后的“局”,不要在推杯换盏中放松警惕,在小恩小惠前丢失原则,在商人围猎中忘却初心使命,最终被糖衣炮弹打倒,走向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纪委监委 黄锦荣 李楚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