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治先行。
近年来,河北省先后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创新乡村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强力抓手,对提升乡村法治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河北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蓝图。
作为农业大省,河北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新路径,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根基,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抓牢抓实,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优化顶层设计全力保驾护航
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聚焦乡村振兴中规划引领、脱贫巩固、产业发展、文化繁荣、乡村治理等重点,成为河北首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法规,填补了该省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的空白,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河北涉农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先后出台土地管理、土壤污染防治、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条例,及时将乡村改革发展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章,确保强农、惠农、富农等措施落地落实。
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立足职能,坚持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2022年5月25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任务,为河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法治基础、保驾护航。
“成为‘法律明白人’,你将get哪些技能?”2022年夏天,一则短视频引发定州市广大群众的关注,也拉开了当地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序幕。经过层层选拔考核,3164名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通过考试、持证上岗,成为定州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
河北不断深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将农民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面向农村开展“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截至目前,河北省共有223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270个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河北村(居)人民调解员达到19万余人,持续开展“暖冬行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全省年均调解纠纷30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人民调解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力彰显。
河北各地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逐步向县乡转移下沉,推进“公证进乡村”,建成103家“云律所”,通过网络延伸法律服务触角。
提高资源整合推动示范创建
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张家口市张北县小二台镇德胜村坚定撑起法治“保护伞”,积极推动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实现乡村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法治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极大提高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获评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
由离任村干部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组成贴心法律宣传服务机动队,把法治宣传和调解工作做到人头、村头、地头、炕头;人民调解员利用村里“唱大戏”开演前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巧借“文艺台”唱响“普法戏”……保定市蠡县北郭丹镇武家营村40多年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和上访事件,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河北省始终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放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宏观大局中去认识,放到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去把握,作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任务去实施,自我加压,久久为功,创新推动创建工作。
2019年,河北省结合中央文件和会议精神,修改完善了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突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主线,明确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依法治理扎实有效、组织保障坚强到位共六部分26条。
为了解决基层“不知道干什么”的问题,河北省将26条标准细化为可看、可查、可验证、便于操作的60条具体任务,基层按照细则要求,可以逐条对照梳理,力争达到创建要求。
为切实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河北省将“每县每两年打造不少于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列入质量强省考核指标体系。2022年的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打造不少于30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列入工作目标。河北省司法厅自我加压,将打造不少于50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列入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推动。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河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树立“一盘棋”思想,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建立行政复议、仲裁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业务统筹协调机制,同时加强与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联系,不断提升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
因地制宜发展服务乡村振兴
一个引领(党建引领)、三个到位(群众诉求化解到位、信访事项解决到位、刑事案件预防到位)、八项机制(普法宣传机制、“法律明白人”培训机制、讲师团巡回讲座机制、党员分包机制、示范带动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律师参与机制、考评激励机制),八种类型(古村落片区类、党建引领类、治理有序类、平安建设类、生态宜居类、文化引领类、以德兴村类、富民强村类)……
这是石家庄市井陉县提出的法治乡村建设“一三八八”整体工作新思路,依靠这一思路和相关有力措施,该县增强了基层组织凝聚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取得根本性变化,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乡风村风更加文明,村民素养不断提高,当地具有山区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衡水市制定《关于全市“法治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设一个法治型基层组织、搭建一个法律服务平台、创建一个普法宣教体系、建立一套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完善一套村规民约”,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规范“五个一”标准,提出可量化的明确指标。
截至2020年底,衡水市4994个乡村全部完成法治乡村“五个一”建设目标,努力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省级99个,打造出“红色律动律师公益服务团”“顾律讲法”“仁浩普法”等法治文化品牌。
下聂庄村创新“村民说事”制度,在干群之间搭起一座“连心桥”;南甘子村自办草根“村报”《南甘子报》,促进了村级事务民主科学决策;新寨村结合村民夜晚说事的特点,探索干群“夜谈会”成为基层治理新模式……石家庄市鹿泉区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展现出新时代乡村善治的生动实践。
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找准服务法治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探索,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呈现态势良好、遍地开花的局面,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有效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障乡村改革发展,积极融入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大局,走出一条具有河北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本报记者 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