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九江银行公告称,其2018年发行的“18九江银行二级01”债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意味着该只债券将展期五年,同时未赎回部分维持票面利率5%。
根据《商业银行管理办法》,(1)二级资本债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必须得到银监会的事先批准;(2)银行行使赎回权必须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替换赎回的资本工具,并且只有在银行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 或者(3)银行应证明其行权后的资本水平仍远远高于银监会确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根据我们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研究报告《哪些银行次级债不赎回?》统计,截至2022年11月30日,市场上涉及二级资本债到期不行使赎回权的银行主体有40个,涉及债券45只,均为城、农商行。具体来看,不赎回的二级资本债中,发行主体为农商行的债券有37只,不赎回余额为210.77亿元,占不赎回二级资本债余额的71.50%;而大型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实力较强,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的各项指标较优,赎回压力较小,故不存在不赎回二级资本债的情况。
本次“18九江银行二级01”系严格意义上的第一家AAA上市银行不赎回案例。总的来看,我们认为,银行不赎回二级资本债的原因大多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人未获得监管批准。
(2)再融资难度较高,银行无法发新债替换赎回的旧债。赎回二级资本债的条件之一是“必须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替换赎回的资本工具”,对于发新债困难的银行来说,不行使现有二级资本债的赎回权是维持资本充足水平的最优解。
(3)银行盈利能力较弱,并不具备可持续性。如果银行的盈利能力持续处于下行状态的话,发生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性增加,从而影响到其资本积累和可持续经营的能力。我们发现,部分银行在二级资本债赎回前一年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同时出现下滑,盈利能力大幅减弱。
(4)资本充足水平低,旧债赎回后会导致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赎回案例中,大多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赎回公告日前一报告期就已经处于较低水平,并且当他们赎回最近一期的二级资本债后,超半数的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不满足监管要求。
(5)关注类贷款劣变风险较高,进而影响资本充足情况。银行不良贷款率是评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而关注类资产在经营环境较差情况下容易转为不良贷款,进而影响加权风险资产规模从而影响资本充足率。
从估值角度看,当公布不赎回二级资本债后,大部分债券估值会出现大幅上升,原先估值较低的二级资本债跳升更大。当商业银行决定不赎回二级资本债后,决定不赎回当日相比于到期前半个月前的估值出现明显跳升,整体跳升均值为119BP,其中15桐城农商二级跳升幅度最大,为315.55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