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34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取消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大道1号的天然橡胶和纸浆期货交割仓库存放点资格;
二、调整存放点后天然橡胶期货库容为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傍海南路1号的存放点核定库容1.5万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洮河路19号的存放点核定库容3万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吉隆坡路6号的存放点核定库容2万吨;
三、调整存放点后纸浆期货存放点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跳河路19号和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侧(淮河东路千山北路交叉口,小石头村南),核定库容共用13万吨;
四、自公告之日起,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存放点开展期货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12月8日